会计学院2015年博士招生复试通知(二)

发布者:时间:2015-04-21浏览:382


一、招生计划及其分配原则

(一)招生计划

少骨专项:3

非专项指标:18(含2名申请审核制考生)

(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校领导博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一名,其他博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三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每个培养单位招收非专项计划在职生比例≤20%,即全部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不得低于80%。所有高校教师(含管理岗工作人员)均不得例外;“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考生为在职考生,计入培养单位在职生比例之中。

少骨专项指标3个:每名博士生导师最多招收1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不计入学院在职生比例(可脱产可在职),学制一般4年,如3年,入学考试成绩中的英语成绩应达到学校线。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非专项计划的复试线为:单科60分,总分185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少数民族考生:外语31分,总分150,过线考生依据初试总成绩排序;汉族考生:业务课()55分,业务课()60分,总分170

3、复试比例约为1.71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本次复试形式为面试及科研综合能力评价。面试考查内容为专业知识及英语听说能力。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分值分布为:科研评价30分,口试专业50分,口试英语20分。

其中科研能力评价主要考查学生科研能力,请各位参加复试的同学上交过去5年内自己所发表论文、著作、承担课题、硕士学位论文及与专业相关的工作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考查表》,纸质版交研工办,以便考核。

四、录取原则

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五、复试费

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本次复试收取复试费100元,请各位考生于复试前缴纳。

六、其他事宜

1、申请审核制考生不用参加本次复试

2、请考生提前自行下载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并填写好,复试时交复试小组组长。

 

 

附件:

1、《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

2、《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考查表》

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doc

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