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会硕中心)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说明

发布者:时间:2015-03-31浏览:389


一、组织领导及监督合乎学校规范

会计学院(会硕中心)按学校要求,成立了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详见316公布《2015年会计学院(会硕中心)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二、关于复试线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2015年会计学院(会硕中心)总招生计划数为315,包括推免生计划98个。我院按学校复试管理办法,并结合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复试比例不低于11.3),确定的复试比例(招生计划数与复试数的比例)为11.3

2015年我院会计专业硕士招生计划总数为106,按11.3比例计算应有138名进入复试。138名复试生中,31名为推免生,其复试工作已按国家要求提前至201410月完成,故在本次公布的复试名单中未将其列入。其余应有107名考生进入复试,但因有6位考生分数同为218分,并列第107名,故最终实际进入复试人员为112名。

三、关于复试程序的说明

我院复试组织严密,制度规范,程序严谨。

面试采取现场抽签形式,分别决定老师及学生所在的组别,整个抽签过程由学院监督小组组长肖翠祥书记全程监督。

笔试试卷全部密封后阅卷,并派专人进行核分,以确保分数准确无误。

四、关于复试内容与录取结果的说明

根据国家要求,复试的内容和侧重点须与初试区别,对于会硕考生和跨专业的考生,复试更具挑战性。其中,会硕考生初试只考英语和管理专业综合课(包括数学、逻辑和写作等),但复试考查专业综合课(包括财务会计、成本、财务管理、审计)、政治、英语口语等。

最终拟录取的依据是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因此,初试成绩高的考生经复试之后出现落选也是正常情况。前几年都出现过初试成绩位列前三的同学而未被录取的情况。

 

 

会计学院(会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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