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集中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者:时间:2014-10-31浏览:135

(通讯员 徐会超)102930日,会计学院分别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全体教工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9日上午,会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文泉南306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学习研讨,院党委书记肖翠祥作主题发言。肖书记说,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重大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接着,他从“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 “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编纂民法典”、“大幅度提高生态违法成本”、“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等25个方面对《决定》进行了解读。肖书记强调,学院领导班子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关键是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要遵纪守法,按制度办事,要执行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学院层面的基本制度。随后,院长张龙平、副院长张敦力、院党委副书记王延、副院长王华、会硕中心副主任郭飞等班子成员纷纷发言,交流学习体会。

30日下午,会计学院全体教工在文泉南401会议室集中学习四中全会精神,肖翠祥书记向全体教工简要介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要求全体教工要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自身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尤其是在科研方面,教师结合自己的专业,围绕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进行深入研究,多出一些有深度、有价值的项目和成果。

此外,为响应院党委号召,会计学院党委学生党建工作团向全院学生党支部发出了《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学生支部和全体学生党员在不同的活动形式支撑下,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支部学习与实践活动,自觉践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