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4级
“会计学(国际会计CGA班)”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ertified General Accountants Association of Canada,CGA)自2009年开始合作举办“会计学国际会计CGA班”(以下简称CGA班),共同培养国际性、精英型、能直接进入大型跨国公司与机构施展才华的高级会计与管理人才。面向全校新生,择优选拔学生50名。
一、项目性质——校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该项目属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CGA的校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经学校批准,会计学院于2009年正式开设CGA班。该班采用“CGA体系”、“双教学”和“多证书”的合作与交流模式办学。
二、项目目标——学位和执业资格相结合
第一层次培养目标: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士学位及豁免CGA相应的课程学分。
该项目以我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特色专业、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系列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国家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省优势学科和湖北省品牌专业为基础,依托我校经、法、管、文、史、哲、理、工等学科综合发展优势,充分利用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GA)的国际平台,将CGA课程科学嵌入我校会计学专业本科全程培养方案,其中,9门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教材采用CGA英文原版教材,进行双语教学,为学生提供高标准的专业教育,使其具备执行国际业务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层次培养目标:取得CGA专业资格证书。
学生利用前三个学年修完CGA的9门英文原版专业课程,CGA中国代表处将为学员出具相应课程的合格证书或豁免信。第四学年参加并通过CGA余下5门专业(执业)资格课程的全球统一考试后,具备从事三年及以上财会或相关工作经验时,自行申请取得CGA专业资格。
第三层次培养目标:取得加拿大MBA学位。
符合条件的学生,大学毕业后可自行申请去加拿大劳伦森大学(Laurentian University)继续修读一年,共5门课程,取得该校MBA学位。
今年CGA面临加拿大会计职业组织合并的影响,免考政策将发生变化,具体信息以CGA最新通知为准。
三、招生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生
凡被我校录取且英语基础好的各专业全日制本科新生,均可报名参加该项目的选拔考试。选拔进入本项目的学生如果是非会计学专业的,将通过转专业程序转入会计学专业。
本项目学生在后续学习期间,如果不符合本项目的考核要求,原则上退回原专业。在读CGA班期间不允许再次转专业,不能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
四、招生规模——计划50人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CGA签订的协议,该班计划招收50名学生。
五、管理方式——项目办公室专门管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国际会计教育中心负责对本项目的管理,并由本院及CGA选派一流的师资为该班学生授课。
六、招生方式——申请与考试
1.请于2014年7月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主页(http://ies.znufe.edu.cn)的国际合作项目网上报名系统,按统一要求进行报名申请,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3.项目选拔测试
初审合格者请随时关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上关于项目选拔测试的通知。此测试将重点考查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等能力。
4.录取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根据选拔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项目录取名单将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七、项目现状——项目前期的示范效益
2009级CGA班选拔53人,2010年CGA班选拔62人,2011年CGA班选拔73人,2012级选拔116人,2013级选拔58人参加本项目的学习,目前进展顺利。截至2014年6月,2009级CGA实验班共有16名学生报名参加CGA专业(执业)资格课程的全球统一考试,2010级CGA实验班共有26名学生报名参加CGA专业(执业)资格课程的全球统一考试,2011级CGA实验班共有26名学生报名参加CGA专业(执业)资格课程的全球统一考试。
每年CGA总部都会安排外教来校讲授CGA专业课程。近两年,CGA中国区总代表梁金池(Oliver)先生、CGA中国区执行理事Barbara Ko女士均与我校CGA班新生开展见面交流会;我校CGA班学员参加了CGA组织学生参加CGA区域英文辩论大赛和英文案例大赛,成绩优异;获得“金帆财会专业奖学金”的学员应邀参加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奖学金颁奖典礼;共计12人获得我院设立的CGA奖学金。
八、学习费用
本项目需要花费的相关费用主要有:
1.我校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的学费。
2.CGA按照全国统一标准收取的CGA课程(教材)费。
3.我校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的培养费(每年10,000元,4年计40,000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泉楼会计学院南307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88386602
十、相关链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2014年7月
附件:
一、课程设置
目前我校的培养模式是学生在学习我校规定的必修基础课的同时,还要学习CGA的14门专业课程和专业认证课程,全部为英文原版教材。在取得CGA资格之前,必须修读通过的专业课程分为两大类:9门专业必修核心课程和5门资格认证阶段课程(两类课程合计14门)。CGA课程全部采用英文原版教材,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师采用双语教学形式授课,并聘有外籍教师采用英文授课。
1. CGA专业必修核心课程
该部分共9门课程,全部纳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CGA方向)本科全程培养方案,学生在大学一年级至三年级期间修读,采用英文原版教材(CGA国际学生版)进行双语教学。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综合考核成绩达到60及以上的学生,可以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分;达到65分及以上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CGA 相应课程豁免。
2. CGA资格认证阶段课程
学生参加CGA专业资格认证阶段的5门课程考试,需向CGA中国代表处交费并由CGA负责管理、网上远程授课和组织考试,按其当年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2013-14学年收费标准为770-1000加元/门不等,包含教材费、软件版权费、网上授课费、作业批改费、考试费等费用。
学院鼓励学生通过CGA统一的网上课堂“edNET”来学习,并参加全球统考。CGA考试65分为通过。
表2 CGA资格认证阶段课程名称
Course | 课程 |
Personal & Corporate Taxation – TX1 | 加拿大税法 |
Advanced Corporate Finance – FN2 | 高级财务管理 |
Advanced External Auditing – AU2 * with Public Practice Audit Case – BC2 | 高级审计学 * 与审计案例 |
Issues in Professional Practice – PA1 | 注册会计师执业实务(财务报告) |
Strategic Financial Management – PA2 | 战略财务管理 |
3.CGA课程体系中的5门课程融入会计学专业(CGA)教学方案
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教学。学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其余课程必须达到65分及以上(学校组织考试)才能获得CGA的相关课程豁免与后续的资格认定。
表3 CGA课程融入会计学专业(CGA)教学方案
Course | 课程 |
Micro and Macro Economics (EM1) | 微观、宏观经济学 |
Business Law (LW1) | 经济法(商法) |
Business Quantitative Analysis (QU1) | (商务)统计学 |
Business Communication (CM1) | 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 + 学士学位 |
Managing Information System (MS1) | 管理信息系统 |
注:今年CGA面临加拿大会计职业组织合并的影响,免考政策将发生变化,具体信息以CGA最新通知为准。
二、合作伙伴——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一)CGA相关介绍
1. CGA在国际上的发展
CGA是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ertified General Accountants Association of Canada)的简称,是加拿大国会于1908年批准成立的会计专业团体。1913年被加拿大国会批准为可以在加拿大执业的会计专业团体,CGA会员可在加拿大执业,独立签署审计报告;或在世界各地从事高级财务及企业管理等工作。
百年的成功教育实践经验令其在国际会计专业团体中成绩卓著。CGA协会发展并拥有其独特、完整的既适合于会计学位教育,也适合于会计职业教育的专业课程体系,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将会计理论、职业操守、国际会计准则及计算机信息技术等融为一体,使学生得到全方位的培养和锻炼。
此外,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GA-Canada)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协会(ACCA-UK)、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已分别于2006年12月、2008年3月签署了全球性的资格互认协议(MRA,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实现了战略联盟,这使得CGA会员能够更为便捷地成为其他世界知名会计团体的成员,大大加强了会员在全球执业的竞争力。
2.CGA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CGA在中国发展期间,获得了中国政府、中国会计学术界、中国高校以及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CGA是社会各界公认的高含金量的国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从单一的资格认证阶段,发展为融资格认证、课程开发、国际学术研讨与大学学历学位教育为一体的综合发展阶段。
目前与CGA开展合作的国内高等院校主要有(排名不分先后):
清华大学 南开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南京审计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 浙江财经学院 苏州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中华女子学院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