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发布者:时间:2013-10-20浏览:698


一、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地位与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确立,是由其自身条件决定的,是在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形成的,是中国人民在历史的进程中经过比较、鉴别做出的正确选择。

党内工作开展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在党组织的工作中,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自己可以保留意见,但必须服从党组织的安排。

二、党支部的性质与设置

党支部是党在高校的最基层组织,是党在高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引导、组织团结广大师生员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高校基层的重要职责。

教工党支部一般按照教研室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教工党支部书记应由具有3年以上党龄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担任。

学生党支部在大一、大二年级以年级为单位设置党支部;大三、大四年级和研究生以班为单位设置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35人组成;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党员大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上报院党委批准,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书记、副书记。

党小组是党组织的组成部分,由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为便于工作而划分。党小组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活动,保证党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

三、党支部及党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行动上的先进性。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党员在学习、生活、实践等方面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及时了解、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建立党员联系学生制度和汇报制度;反映学生的意见和思想情绪;组织学生进行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4.认真做好在教工、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不断扩大党的积极分子队伍,严格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优秀的教工、学生吸收到党内来。

  5.提高党员政治素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6.指导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理论知识学习。

7.各党支部做好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以及其他活动的会议记录,以此作为考核支部的依据。

8.各教工、学生支部及时填写党员发展的各项资料,并上报上级党委公示及盖章。

9.按时收纳支部党员的党费,并上缴党总支。

10.各毕业班支部在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时,要将其考察、培养及发展的各项资料整理齐,放入学生档案。

11.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以及推荐上党校的工作。

(二)党小组的工作职责

1.组织本小组的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

2.及时了解、分析本小组党员的思想状况;当好联系人,及时向支部书记反映学生的意见和思想情绪;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学习。

3.认真执行发展党员的工作,按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和教育,平时多征求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

4.各党小组做好小组讨论以及征求群众意见的记录,以此作为考核小组的依据。

5.配合党支部做好收纳党员党费工作。

6.各毕业班党小组配合支部在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时,将其考察、培养及发展的各项资料整理齐,放入学生档案。

7.配合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以及推荐上党校工作。

四、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为规范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

1.定期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必须坚持。

2.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因此,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就成了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党支部必须对涉及党、团、学工作的重要任务或工作决策等,坚持以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方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1.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优秀共产党员评比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2.支部委员会的分工负责制

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1.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每个月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党员组织生活会上,每名党员都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深入进行剖析,深入查找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分析根源。具体要检查、总结以下九个方面的情况:(1)理想信念方面的情况;(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3)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4)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5)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的情况;(6)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情况;(7)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8)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9)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情况。实行党员承诺制情况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情况也要作为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2.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学期召开二次。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探讨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相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制度

1.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支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2.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

要在我院的党、团、学工作中,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用完成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学生政治辅导员和学生党员的工作。

3.党员的思想教育制度

坚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要以教育的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定期上党课,办短期培训班,也可以组织报告会和参观访问等等。总之,方式方法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4.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

要建立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的责任制。以定期召开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教工、同学的意见。

5.党员的汇报制度

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以口头形式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动态,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6.党员的学习制度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工作。

7.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

每学期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发展新党员的制度

发展党员,是党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1.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

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教工、学生中,选拔那些在教学、科研、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者,列入积极分子行列,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考察的方式主要有四: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第四,积极分子一个季度一次的思想汇报。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

2.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发展党员。

    (六)制订计划、定期总结制度

    每学期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每学年制定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年度末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