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管理

发布者:时间:2013-10-16浏览:721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工作中的耕耘者、学习上的佼佼者、实践中的开拓者,不断发挥党员的先进性,特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我院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考核制度如下:

、管理办法

在我院党委的指导下,统一部署,由其下设部门负责考核监督并具体操作。要求各党支部及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此项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和措施

(一)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尤其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党章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精心制定学习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培训,把十八大精神及时传达和贯彻到每个支部和每个党员。

3.预备党员每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预备党员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

(1)入党前存在的缺点,预备期改正不明显。

(2)入党以后在思想、学习、工作上出现明显的缺点。

(3)预备期犯了一般性错误,但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

(4)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作用不明显。

4.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对通过民主评议,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进行处理的有关规定,包括不合格党员的认定依据、处理决定的作出程序、审批程序及工作中应坚持的原则等内容。

5.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确定了党费的收缴范围、标准、时间、办法及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的处置办法,规定了党费的主管部门、管理原则、财务纪律、党费收缴情况报告、监督检查等,规定了党费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下拨党费的申请制度,规定了对违反这些规定的处理办法。
 
(二)党员的学习

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高年级学生党员要求学习成绩优良,并且在课程实习、毕业设计等环节中处处起到党员的表率作用;在各年级考试中当学期有重修的党员取消当年党内评优资格。

(三)党员的社会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高校学生干部与学生党员的榜样作用越来越大。因此,大学生党员除了政治思想水平较高外,组织和协调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方面,应该在完成好学业的同时,培养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这既是培养自身素质的需要,也是学生党员发挥自己特长、展现自身能力的重要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生党员应该充分利用在校学习这一有利时机,不仅要学好书本知识,还要努力加强实践能力锻炼与培养,这既是学生党员先进性的表现,又是为今后走上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做好准备。

党员应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切实做好广大师生的服务工作。

(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不加入非法组织、不参与非法活动。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

3.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日常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管理,不威胁、不妨碍学校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

4.自立自强、自尊自爱,自重自信;诚实笃信、表里如一、言行一致。

5.团结同学、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制造、不传播有碍团结和有损他人的言论。

6.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7.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维护课堂纪律;遵守考试纪律,严禁考试作弊。

8.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吸毒,严禁在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及禁烟区域吸烟。

9.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